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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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国家赔偿 包括 精神损害赔偿 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人民 法院 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并审查是否满足责任构成要件。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0年 国家赔偿法 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 侵权 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意见》指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上,最高法院在《意见》中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 罪名 、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 赔偿金 、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发现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仅就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健康所受侵害提出赔偿申请,没有同时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向其释明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法律客观: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

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日本内阁周二(6月14日)会议上决定了支援东京电力公司旗下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核辐射事故赔偿损害的相关法案――《原子力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

日本内阁说明制定该法案是为了尽快对受害者作出适当的赔偿,回避对福岛核电站的安定和处理事故的有关事业的不良影响,确保安定供电。

法案包括为了推进东京电力公司作出“尽快、适当的赔偿”,由东电和其它电力公司出资创设赔偿“运营委员会”机构,日本政府投入的援助资金由东电和运营委员会作成“特别事业计划”,然后经主管大臣认可等内容。

内阁会议后,主管部门的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海江田万里在记者会上说,受到政府支援的东电,今后要以适当的价格变卖公司资产来“瘦身”,尽量不要把赔偿负担转嫁到电费上。

但东电的资产事实上早已自动“瘦身”。3 11东日本大地震前一天,收市每股2155日元的东电股三个月来下跌趋势显著,6月9日跌至146日元。周二在内阁决定赔偿法案的利好消息刺激下,也只回升到230日元水平。

海江田也对传媒广泛报道东电准备加价电费16%说,不可能是这个幅度,显示了政府容许加价的立场,说明东电的赔偿无论是政府出资支援还是转嫁电费其实都是国民买单的结果。

该法案基于一个月前日本政府决定的赔偿框架原则拟定,部分日本周刊杂志和网民曾形容赔偿框架的精髓是回避东电倒闭,批评政府搭救东电与放任中小企业破产的不公平待遇是造成东电体制腐败的根源。

但谁也不能否认现在东电不能倒闭,不仅首都范围的一都八县要靠东电供电,而且核辐射泄漏事故造成的灾民也等待东电赔偿。

而日本决定东电赔偿事故不设上限额的方式,也引起美国等国际核能界批评,指责日本此举将给国际核能事故赔偿纠纷开创深不见底的赔偿先例。

海江田周二还说,内阁准备尽快把法案提交国会审议,争取尽快成立。

但由于首相菅直人正受到来自执政党内外的辞职压力、政局不安,大部分日本传媒周二都在报道中说,该法案何时成立事实上前景不明。

(二)

新华网东京7月28日电 日本国会众议院28日通过了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该法案将在参议院审议通过后生效。

这一法案全称为“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新设“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各电力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向机构缴纳赔偿负担金。一旦赔偿超额,电力公司可向支援机构申请资金援助,机构将通过注资、入股、购入公司债、债务担保等方式提供援助。法案规定,政府对推进原子能政策负有社会责任,要在赔偿方面采取万全措施。

日本国会众议院当天还通过自民党等5个在野党提交的“原子能事故受害紧急措施法案”。法案规定,在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时,政府有义务替电力公司垫付一半以上的赔偿金。

(三)

据新华社东京8月3日电日本国会参议院3日通过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日本政府将根据该法案尽快设立一个负责赔偿支援的机构。

“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上月28日获得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在参议院通过后将立即生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新设“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各电力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向机构缴纳赔偿负担金。一旦赔偿超额,电力公司可向支援机构申请资金援助,机构将通过注资、入股、购入公司债、债务担保等方式提供援助。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最早将于本月中旬设立“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并核查东京电力公司可用于支付赔偿金的资产情况。

(四)

日本政府14日确定了《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虽然法案内容是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事故做准备,并通过福岛核事故赔偿相关草案,将设专门机构负责核事故赔偿。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新设专门机构以顺利推进福岛核事故赔偿工作,由政府及金融机构向东京电力公司注资加快赔偿速度,同时维持稳定的电力供应。如果此次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赔偿额超出偿付能力,东京电力公司可向该机构寻求援助。

根据这一草案,日本政府将新设“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包括东电在内,日本拥有核电站的电力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向这一支援机构缴纳赔偿负担金。

草案规定,为确保电力供应稳定,必要情况下,日本政府将发行可随时兑现的“交付国债”,向支援机构注入公共资金。

根据草案,支援机构名下将设立一个专家组成的经营委员会,决定各电力公司缴纳的负担金比例以及向东电提供资金援助等重要议题。这一草案已于14日提交国会审议。

由于日本政局近期持续动荡,市场担心,如果赔偿案迟迟未获国会通过,面临数万亿日元巨额赔偿的东电可能陷入经营危机。

日本政府同日还发布了2011年版《防灾白皮书》,将3月11日发生的大地震定位为“未曾有过的复合性大灾害”。白皮书指出,有必要重新对未来地震的规模及灾害程度做出预测。白皮书中虽然记载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概要,但没有提到放射性物质扩散模拟图未被及时公开以及反应堆堆芯熔化。经济产业省官员解释说:“白皮书只记载了截至5月底评估已确定的内容。”

应该可以参照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等大规模环境侵权案件的处理,当然在核电站泄漏事件上,由于索赔人群众多、索赔额巨大,电力公司无力承担,因此必须采取公共资金建立赔偿基金,政府财政很有可能需要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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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zea的头像
    liuzea 2025年07月22日

    我是六泽号的签约作者“liuzea”

  • liuzea
    liuzea 2025年07月22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寻找了一些与之...

  • liuzea
    用户072208 2025年07月22日

    文章不错《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容很有帮助